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針對今(15)日媒體報導台電辦理台中至通霄的海底輸氣管線工程標案,內容引述部分業者質疑,台灣電力公司(台電)嚴正澄清,本案招標流程全程公開透明、依法辦理,並無圖利特定廠商。
多次流標後檢討預算與資格
台電說明,本案最初由顧問公司進行市場調查及招商詢價,概估預算為新臺幣 304 億元。於 112 年 10 月 13 日及 113 年 3 月 26 日辦理第一次及第二次公開招標,因不足三家廠商投標而流標,僅一家廠商參標且報價比預算高出 約 4 成。
台電其後於 113 年 2 月舉辦招商說明會,約有 11 家廠商出席,會後檢討並適度放寬投標資格,並考量國際燃油指數、海上貨運指數與匯率變動影響,加上近年佈管拋石工程合約金額調幅,將預算調整為 369 億元,但並非依初次參標廠商報價量身訂做。
工程會認定程序無違法
針對有廠商申訴放寬投標資格違法,公共工程委員會已於判斷書明確指出,台電招標程序並無違法,相關作業均符合法令規範。
採最有利標確保品質與專業
台電進一步表示,本案屬於巨額且複雜工程,涉及專業技術與施工品質,依據工程會頒布之政府採購決標方式參考原則,最終採取「最有利標」辦理,符合政策鼓勵精神。
決標價低於公告價 無圖利疑慮
台電指出,113 年 4 月 24 日第三次招標仍因不足三家流標;同年 11 月 11 日第四次招標,雖有更多廠商參與,但兩家報價皆超過預算。台電仍堅持以 369 億元預算辦理第五次招標,最終於 113 年 12 月 23 日完成決標,金額 低於公告價格,且比初次參標廠商報價 低 2 成以上,得標廠商亦非初次參標廠商,顯示並無為特定廠商提高預算或圖利。
台電重申
台電強調,本案自始至終皆依採購法令公開辦理,並無媒體報導所述圖利情事。公司將持續秉持公開、透明、合規原則推動重大工程,確保國家能源建設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