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新聞報 / 進口板岩文化石關稅10%!高雄關強調應先取得許可文件

圖/高雄關務署

中華新聞報/高雄報導
高雄關近日表示,部分業者進口來自中國大陸的 「板岩文化石」 時,經常誤將貨品分類號列申報為 第6803.00.00.00-7號「已加工板岩及板岩製品或凝集板岩之製品」,該項目並無輸入規定,關稅稅率為7.5%。然而,經審認後發現,板岩文化石其實係將天然板岩切割成小尺寸後,以黏著劑拼貼黏成所需尺寸,應歸列於 第6802.99.90.00-1號「未列名其他石製品」。

板岩文化石屬人造加工石材

高雄關指出,板岩文化石是一種經過人為加工的石材,常見以橫向扁平形式呈現,主要作為建築物牆面裝飾。由於其加工程度,應歸屬於 第6802節「已否襯底之馬賽克石塊及類似品(包括板岩)」 範疇,依據 海關進口稅則解釋準則第一條、第六條及總則第一條,最終應歸列於 第6802.99.90.00-1號,並適用關稅率10%。

應申請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輸入許可

依規定,進口板岩文化石需符合 輸入規定MP1,屬於經濟部公告大陸物品須經專案許可之範疇,因此業者必須取得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核發的專案輸入許可文件,方能合法進口,並依第1欄稅率課徵10%關稅。

高雄關呼籲業者正確申報

高雄關提醒,業者進口此類貨品時務必正確申報分類號列,並事先取得相關輸入許可,以免造成通關延誤與補稅爭議。若有疑義,可依 《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 於進口前提出申請;如遇稅捐爭議,亦可向 納保官 申請協調,保障權益並加速問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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