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苓雅分局民權路派出所警員邱孟威、潘郁婷於106年9月18日10至12時擔服巡邏勤務,於11時36分許接獲報案在三多三路上有民眾報案表示機車不見。
經警方到現場查看了解,得知該該民眾姓鄧(女、74年次、住前鎮區),鄧女向警方表示找不到停放在騎樓的白色重機車,疑似遭人竊走。警方了解後並仔細詢問鄧女停放機車後還有前往何處,鄧女稱自己昨天下午有騎車前往南和游泳池游泳,結束後返家前還有去三多、忠孝路口全家超商買晚餐,然後將機車停放在三多三路上騎樓再走回住處。
鄧女非常肯定將車停在該處,於是警方便根據機車顏色特徵在案發地周圍徒步找尋,找了10分鐘後,終於在三多、忠孝路口全家超商前人行道上尋獲機車,警方立刻返回現場,告知報案人到場確認無誤後領回該車,原來鄧女買完晚餐後直接就走路返家,才會搞錯停放位置,鄧女除了感激,更被警察的熱心服務精神深深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