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 :受訪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福德所長 洪銘聰(圖/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
中華新聞報/高雄報導
針對媒體詢問「衛武營捷運站周邊人行道機車違停」一案,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今11月(1)日表示,福德二路派出所於昨10月(31)日晚間接獲民眾報案後,立即派員前往處理,針對違停情形依法取締,共計舉發38件違規,展現警方維護交通秩序與行人路權的決心。
連續接獲報案 警方兩度到場查處違停
苓雅分局福德二路派出所所長洪銘聰指出,警方於10月31日18時56分及19時33分,兩度接獲民眾通報,指稱衛武營捷運站4號出口周邊人行道有機車違規停放,導致行人通行不便。
接獲報案後,員警立即派遣巡邏警組趕赴現場稽查,發現多輛機車長時間占用人行道及通道區域,嚴重妨礙行人通行及公共安全。警方現場依法取締,共舉發38件違規停車案件,並要求車主立即移車,恢復行人通行權益。
違法依《道交條例》第56條舉發 罰鍰最高1,200元
警方說明,機車違規停放於人行道上,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苓雅分局強調,警方對於妨害行人路權與公共安全的違停行為,將採取零容忍態度,持續執法取締,確保交通秩序與用路安全。
呼籲民眾勿占用人行道 警方持續宣導與取締並行
洪銘聰所長提醒,行人在人行道上享有優先通行權,呼籲民眾停放汽、機車時,應遵守交通法規,切勿將車輛違規停在人行道上,以免妨礙行人安全與市容整潔。
苓雅分局也指出,警方除持續執行交通稽查取締外,亦同步推動交通安全宣導,透過校園宣導、社區會議及公民合作,強化民眾的交通法治觀念,共同維護高雄市交通安全與行人友善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