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新聞報/全台首例雞蛋溯源追出問題牧場!農業部嚴查芬普尼殘留案

中華新聞報/台北報導

針對近日市售雞蛋檢出芬普尼(Fipronil)殘留一事,農業部(畜牧司)今(12)日說明,經查證發現彰化縣文雅畜牧場(下稱案例場)所產雞蛋及蛋雞羽毛樣品均驗出不合格反應,顯示該場飼主涉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農業部已建議彰化縣政府依法加重裁罰,並正式將全案移送檢調單位深入偵辦,以釐清污染來源與相關責任。

農業部啟動移動管制 逐批檢驗確保市售蛋品安全

農業部表示,為配合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執行「114年禽畜水產品藥物殘留監測計畫」,食藥署日前在彰化縣衛生局市售雞蛋抽驗中發現芬普尼殘留,立即通報農業部展開後續追查。

農業部指出,文雅畜牧場已於前(10)日被列為管制對象並全面啟動移動管制及逐批採檢機制。於昨(11)日的第二次檢驗中,再度驗出該場雞蛋與蛋雞羽毛樣品中含有芬普尼及其代謝物,數值均超過標準。

檢驗數據揭露:雞蛋與羽毛樣本均檢出芬普尼代謝物

依據彰化縣政府送交中央畜產會檢驗之結果顯示,共採集15件樣品,包括:雞蛋9件、蛋雞羽毛1件、飲用水2件、飼料2件及農田土壤1件。檢測結果顯示:

一件雞蛋樣品檢出芬普尼代謝物0.03ppm;

蛋雞羽毛樣品檢出芬普尼0.27ppm及其代謝物0.13ppm;

其餘樣品皆未檢出芬普尼成分。

農業部表示,飼主涉嫌使用違禁動物用藥,除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外,若造成健康危害,將依法追究刑責,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再次採樣追蹤檢驗 持續查明污染源頭

彰化縣政府於昨(11)日再度派員前往案例場,採集雞隻內臟(肝、腎)、肌肉、脂肪及蛋品樣品,目前檢體已送交檢驗中。農業部表示,將持續追蹤化驗結果,確保污染範圍被完整掌握,避免問題蛋品流入市場。

同時,農業部已要求案例場的雞蛋溯源標籤全面回收停發,所有提供給食品業者的蛋品,必須經逐批檢驗合格後方能流通上市,以維護民眾食品安全。

農業部與食藥署強調食安底線:問題蛋品「一顆也不能出場」

農業部強調,自106年9月6日起,已公告禁止在經濟動物上使用「芬普尼水懸劑」,違者將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43條規定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若造成危害人體健康,刑責更可達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食藥署也再次重申,文雅畜牧場的蛋品「一顆也不能出場」,並將持續執行市場蛋品抽驗監測,嚴格把關國人餐桌安全。

農業部表示,此案是全國首例透過雞蛋溯源編碼成功追蹤到問題蛋品來源的案件,顯示雞蛋溯源制度的重要性。未來將進一步強化蛋品噴印管理與跨部會合作,確保民眾食得安心、買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