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新聞報/酒後失控釀鬥毆!新興分局中山派出所快速介入 3 人全送法辦

圖/高雄市警察局新興分局

中華新聞報/高雄報導
高雄市大同一路今(29)日凌晨發生一起酒後衝突事件。一名 52 歲周姓男子疑似酒醉失控,不願搭乘工作人員所安排的計程車,竟當街怒打 2 名指揮調度人員,引發拉扯與鬥毆。新興分局中山派出所及快打部隊第一時間到場,立即區隔雙方並避免衝突擴大,全案最終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7 條「互相鬥毆」函送簡易庭裁處。

員警路經即刻發現 快打警力支援 迅速區隔衝突雙方

新興分局表示,中山派出所員警於 11 月 29 日 5 時 15 分 在大同一路執勤時,主動發現某商業大樓前有人發生 爭執與拉扯情形。現場守望警力立即通報快打部隊支援並介入處理,展現高效率的治安應變能力。

酒醉周男拒搭車揮拳攻擊 3 人臉部擦挫傷

警方初步了解:

周姓男子(52 歲) 為散場酒客,情緒不穩

因不願搭乘工作人員安排的計程車

與負責調度的 吳姓男子(54 歲)、林姓男子(28 歲) 發生口角

周男疑似因酒意失控,徒手先行攻擊吳男、林男

衝突中:

周男臉部 輕微挫傷

吳男、林男臉部皆有 擦挫傷

警方為避免周男持續情緒激動,先將其管束並協助送醫,再將吳、林 2 人帶回派出所進一步釐清案情。

3 人皆不提告 警方依社維法鬥毆條款辦理

由於三人均表示不提出傷害告訴,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7 條「互相鬥毆」移送簡易庭裁處。

依條文規定,互相鬥毆可處:

留置

罰鍰

或其他裁罰程序

警方強調,全案仍將依法辦理、絕不寬貸。

警方:酒後失態不只傷身也害人 切勿逞一時之氣

新興分局表示,本案執勤員警能在第一時間即刻發現異常並有效制止,再次證明夜間治安巡邏的重要性。

分局也再次呼籲:

「酒後務必保持理性,糾紛應循合法方式解決,切勿因一時衝動而觸法自誤。」

警方已針對轄區治安要點規劃守望勤務,將持續加強巡查密度,確保深夜場館、商業大樓周邊的治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