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高雄市警察局新興分局
中華新聞報/高雄報導
高雄市大同一路今(29)日凌晨發生一起酒後衝突事件。一名 52 歲周姓男子疑似酒醉失控,不願搭乘工作人員所安排的計程車,竟當街怒打 2 名指揮調度人員,引發拉扯與鬥毆。新興分局中山派出所及快打部隊第一時間到場,立即區隔雙方並避免衝突擴大,全案最終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7 條「互相鬥毆」函送簡易庭裁處。
員警路經即刻發現 快打警力支援 迅速區隔衝突雙方
新興分局表示,中山派出所員警於 11 月 29 日 5 時 15 分 在大同一路執勤時,主動發現某商業大樓前有人發生 爭執與拉扯情形。現場守望警力立即通報快打部隊支援並介入處理,展現高效率的治安應變能力。
酒醉周男拒搭車揮拳攻擊 3 人臉部擦挫傷
警方初步了解:
周姓男子(52 歲) 為散場酒客,情緒不穩
因不願搭乘工作人員安排的計程車
與負責調度的 吳姓男子(54 歲)、林姓男子(28 歲) 發生口角
周男疑似因酒意失控,徒手先行攻擊吳男、林男
衝突中:
周男臉部 輕微挫傷
吳男、林男臉部皆有 擦挫傷
警方為避免周男持續情緒激動,先將其管束並協助送醫,再將吳、林 2 人帶回派出所進一步釐清案情。
3 人皆不提告 警方依社維法鬥毆條款辦理
由於三人均表示不提出傷害告訴,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7 條「互相鬥毆」移送簡易庭裁處。
依條文規定,互相鬥毆可處:
留置
罰鍰
或其他裁罰程序
警方強調,全案仍將依法辦理、絕不寬貸。
警方:酒後失態不只傷身也害人 切勿逞一時之氣
新興分局表示,本案執勤員警能在第一時間即刻發現異常並有效制止,再次證明夜間治安巡邏的重要性。
分局也再次呼籲:
「酒後務必保持理性,糾紛應循合法方式解決,切勿因一時衝動而觸法自誤。」
警方已針對轄區治安要點規劃守望勤務,將持續加強巡查密度,確保深夜場館、商業大樓周邊的治安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