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定檢確保安全免傷荷包

現代人工作忙碌,常會忘了車輛定期檢驗時間,往往都在接獲車輛未依指定日期參加檢驗的罰單時,才發現驗車時間逾期了,可惜罰單已產生了,為時已晚。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車輛指定檢驗日期已登載於行車執照上,檢驗期限為指定檢驗日期之前後1個月,車主可於檢驗期限內逕向各監理機關或民間代檢廠辦理,如果不依限期參加檢驗者(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逾期1個月以上者並吊扣其牌照,至檢驗合格後發還,逾期6個月以上註銷其牌照。
    高雄市區監理所冬所長提醒大家,除了自行注意行車執照上的指定檢驗日期外,監理單位也提供寄發車輛檢驗明信片通知,來提醒車主;另外車主也可利用自然人憑證至監理服務網加入會員,申請手機簡訊及電子郵件的通知服務,也可免費下載監理服務APP,享受多重的通知服務,以維護權益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