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召開106年度第三次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議決多項消費者保護措施

(本報訊)

高雄市政府106年度第三次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議由市府許副市長銘春於9月27日召開,會議中討論議題包括:航空公司提早開立機票,旅行社或旅客被迫提早付款,致旅客無法取消機位或取消機位遭沒收高額訂金、民營停車場管理問題與從產銷履歷談農藥使用管理等。 
會議中經委員充分討論後,經主席議決三項有關消費者保護措施:一、為維民眾訂票權益,請秘書處向中央建議交通部民航局與航空公司協調開票時間規定,避免因過早開票,使旅客無法取消機位或取消機位遭沒收高額訂金。二、民間將私人土地開闢為停車場使用,如配套管理措施未把關,極易衍生爭議,請市府交通局加強查核並妥處消費爭議案件。三、近年來食安問題不斷,突顯追溯源頭的重要性,為讓民眾吃的健康及安心,請市府農業局繼續推動產銷履歷並加強抽驗農藥殘留工作。 
至於市府各局處消保業務辦理情形,主席亦針對近期有他縣市非法殯葬設施業者以推銷骨灰罐、納骨塔等手法詐騙消費者案件,希望能搜集非法業者資訊並上網公告。另除請消防局持續加強追蹤本市消防安全檢查重大不合格場所外,亦請地政局將「不動產買賣之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有無確實填報及簽章列為查核不動產經紀業重點,俾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