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請多加利用網路申報快速又方便!

(本報訊)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簡稱房地合一稅)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個人在105年1月1日以後交易之房屋、土地,如在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或係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者,應依房地合一稅規定計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並於交易之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向稽徵機關辦理申報,請多加利用網路申報既快速又方便!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鳳山分局表示:房地合一稅施行迄今,許多民眾仍至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臨櫃填寫「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書」辦理申報作業。該分局為提供多元及便利申報納稅服務,如個人需辦理房地合一稅申報,除可以紙本填寫申報書外,亦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www.tax.nat.gov.tw)下載「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於申報期間透過自然人憑證、健保卡+密碼、身分證統一編號+戶號或其他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作為網路申報通行碼,辦理申報作業並將應檢附之文件(如買賣合約書、自繳稅款證明等相關資料)寄至所轄稅捐稽徵機關。如應繳納稅額,可同時列印附條碼繳款書,至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票據繳納稅款(金額在新臺幣2萬元以下者,可持附條碼繳款書至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亦可持郵政機構或已參與晶片金融卡繳稅作業之金融機構核發之晶片金融卡,透過網路即時轉帳繳稅。
該分局提醒民眾:為提供更優質納稅服務,簡化稽徵程序並提高結能減紙效益,房地合一稅請多加利用網路申報,以網路代替馬路,節省民眾路途來往奔波及臨櫃等待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