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提領鉅款 警協助護鈔

(本報訊)

苓雅分局民權路派出所警員洪誌隆及役男陳煬於106年9月29日14至16時擔服巡邏勤務,於14時許接獲轄內某銀行來電稱表示於有民眾需要警方協助。
    洪等2員立即趕抵現場了解,一名胡姓女子(69年次)向警方表示自己係公司會計,至銀行提領新台幣100萬元要存入郵局作為公司款項運用,但因身懷鉅款,胡女擔心走在路上會成為歹徒覬覦的目標,希望警方可以協助護鈔。
    警方了解後向胡女表示只要民眾有需要協助護送鈔票,警方隨時都能提供服務,隨後警方一路護送胡女將鉅款順利帶至郵局,胡女安全抵達目的地後,不斷向警方致謝,並對警方服務熱忱深表讚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