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06年10月11日7時10分,譚姓職業駕駛人(男、47年次)駕駛營業自小客車沿大寮區鳳林四路南向北行駛至忠義派出所前時,撞擊欲過馬路的蕭姓老翁(男、29年次),蕭姓老翁雖送醫急救後宣告不治。肇事地點為網狀線禁止車輛臨停處所,附近100公尺內無行人穿越設施,雙方肇事因素由警方調查中。
高雄市106年迄今計有13名行人於道路上遭機動車輛撞擊致死,其中11人為65歲以上之高齡者,佔84.6%,其餘2名死者亦超過50歲,顯示高齡者行人於道路上發生事故之危險性,大大超越其他年齡層。根據民政局統計至106年9月,本市65歲以上之高齡者達388,344人(佔總人口14.0%),較去年同期366,574人(佔總人口13.2%)增加21,770人,故高齡者人口數及所佔比例逐年升高是不爭事實,高齡用路人應特別注意交通安全議題。
高市警局自104年起開始執行「護老交通安全專案」,責令各分局擇定高齡長者聚集場所,編排警力至路口全力執行,並針對高齡長者反應能力衰退及輕忽交通安全規則之常態,採取「關懷」與「提醒」之方式,以「保護」高齡長者之安全,也有效防制高齡者A1類交通事故,從104年死亡63人降至105年54人,106年(1-10月)33人。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發生地點100公尺內並無行人穿越道,行人固可穿越,然該處並非路口,機動車輛行經該處亦無減速之義務,一般行人固可依法規「注意左右無來車,始可小心迅速穿越」,然對高齡者而言是否能安全通過則甚有疑慮,為建立友愛高齡者的幸褔城市,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呼籲汽機車駕駛人由自身做起,於駕駛時更需小心謹慎,注意高齡者動向,禮讓其優先通行,讓高齡者也能安心使用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