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苓雅分局成功路派出所警員黃英忠、何佩貞於106年10月14日20至22時擔服值班及備勤勤務時,發現有名婦人在派出所門口徘徊著,何員便立即上前詢問該婦人是否有需要幫助的地方。
經查該婦姓張(68年次),張婦原先住在鳳山社福中心,但是其表示不習慣該處的環境,便自己搭公車跑出來,希望能找到更理想的地方,但張婦因攜帶著大包小包的行李又身無分文,且天公不作美的下起滂沱大雨,使得張婦無所適從,想著警察應該能幫忙她,但又不好意思開口向警方幫忙,故於門口徘徊許久。
警方得知張婦的情形後,立即幫其通知社會局協助安置,貼心的黃員並自掏腰包遞給張婦一些現金,告訴她可以先用這些錢來買東西來吃,填飽肚子後,再一起想想有甚麼比較好的解決方式,雖然派出所不能讓張婦借住,但警方仍會盡最大的力幫忙。
張婦靦腆地搔搔頭,認為自己給警方添麻煩,但也非常感謝警方無私的協助,讓她能解決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