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苓雅分局成功路派出所警員蔡宗穎於106年10月23日18至20擔服備勤勤務時,遇到一名從台中南下高雄來玩的吳姓女子氣沖沖地跑進派出所報案,吳女表示自己的手機於中午時遺失,後來撥打過去竟然有通,但對方卻都不接,疑似想要侵占其手機,故請求警方協助。
吳女使用網路定位到自己的手機出現在前鎮區,惟吳女今日並沒有到前鎮區去,所以懷疑是被不懷好意的人撿去,甚至可以能要侵占使用這支手機,請警方幫忙找回手機。
警員蔡宗穎知情後,以警用電話撥打遺失手機的號碼,果然有接通但無人接聽,於是蔡員就先幫吳女受理手機遺失,筆錄問到網路定位的地點時,吳女回答於前鎮區班超路附近,蔡員從警前曾經於前鎮分局擔服替代役,故對於此地點熟悉,於是連繫當地派出所,果然手機被撿去派出所,原來是螢幕有破損導致前鎮分局的員警無法正常接聽。
吳女這時候鬆了一口氣,並且高興地不斷向警方表示感謝及歉意,自己不該如此糊塗把手機遺失,再來麻煩警方,感謝警方的熱心協助才能讓手機迅速被找回,不然要返回台中就沒機會再找手機,對警方的積極的作為相當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