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報導
苓雅分局福德二路派出所警員許馨文於106年11月19日20至22時擔服巡邏勤務,21時許接獲林姓婦人至派出所報案機車失竊。
林婦焦急地表示其為旅行團領隊,今日早上將機車停於高雄市苓雅區武廟、輔仁路口,不料晚上返回要牽車時卻發現機車不見,擔心愛車恐成為不法人士的犯案工具,趕緊向警方報案。
許員陪同林婦到現場查看,不到15分鐘,就在距離林婦所稱停放處100公尺處外的統一超商騎樓下找到林婦的愛車,林婦到場查看,見機車擺放方式、安全帽吊掛位置及車廂內物品皆未被翻動過,才赫然想起是自己記錯停車位置。
林婦表示可能是自己擔任領隊,擔心遲到、太早起床,並在慌亂之間才記錯是哪間超商,對自己的記性感到又好氣又好笑,所幸警方迅速協助才結束這場虛驚,對警方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