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報導
一、尋獲情形:
(一)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受理通報高雄市某國中許姓少女,應於本(106)年學校國中新生報到卻未入學,惟校方提供的資訊有限,為了解許生確定是否死亡、失蹤、搬遷、越區就讀…等因素,以保障學生之受教權益,少年隊遂積極展開協尋。
(二) 協尋期間因缺少明確有利的線索,少年隊校責區小隊長李光勇率偵查佐楊秋河、李文亮,前往許姓少女居住處所實地查訪,經瞭解其父已歿,母親係泰國籍現已遷居至新北市,協尋作為一度陷入膠著。
(三) 然校責區小隊長李光勇等三員並不灰心,循線北上對許姓少女的母親曾居住及工作地點可能認識的朋友,特別是泰國籍的同鄉友人逐一詳細查訪,逐漸縮小範圍鎖定對象,終於聯繫到許母,經員警詢問該名少女去處時,許母僅以含有泰語之國語口音回答:『不知道』,員警認為其有故意隱瞞之嫌,逐諄諄勸導希望其誠實交待,勿擔誤子女就學權益,許母仍回答:『不知道』,小隊長李光勇看其態度誠懇,不似作假,頓悟其口音應是回答泰國的『普吉島』,經向許母求證,再由網路LINE上之相片指認及出境資料比對,確定許姓少女確實是在泰國普吉島就學無誤,本案終告順利尋獲。
二、對於該案,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隊長沈建仁表示,少年隊秉持一貫積極主動的的工作態度,與教育局及社會局橫向緊密聯繫共同協尋輔導失學少年,並呼籲家長應關心子女的就學情形,勿因個人問題而影響子女享有義務教育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