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權警積極幫助民眾找回遺失手機

新聞中心報導

苓雅分局民權路派出所警員朱秦玉、林妮妮於107年1月7日20至22時分別擔服值班及備勤勤務,約21時50分許有兩位女性民眾神情落寞地走進派出所,警方立即上前詢問是否需要協助,其中一位黃姓女子向警方表示自己的手機剛剛在文橫夜市內遺失了,兩人在夜市內找了一個多小時,期間也詢問了許多商家,但是都無人拾獲手機,剛剛自己也撥打了20幾通電話但都無人接聽,因為手機內有許多和家人珍貴的照片,如果手機找不回來,這些珍貴的照片就只能在記憶中留存。
    警方了解後詢問黃女手機號碼,並用所內電話撥打,但電話仍是無人接聽,正當警方準備受理遺失物案件時,所內的電話突然響起,林員接起後是一位老伯伯打來的,他向警方表示自己是在文橫夜市裡擺攤,剛剛撿到一支手機,但因為自己已七十多歲,所以不會使用智慧型手機,剛剛是看到電話又響起,所以趕快將電話號碼抄起來回到家中回撥,經警方詢問手機顏色特徵比對後,確定就是黃女所遺失的手機。
    由於呂姓老伯年事已高、行動不便,無法將手機送還至派出所,於是警方立刻驅車前往老伯住處將手機取回派出所歸還給失主,黃女看見失而復返的手機開心的向警方一直道謝,對於警方的處理態度積極表示肯定,也對警方能如此迅速地找回手機深表讚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