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報導
發生時間:107年01月12日上午08時50分
發生地點:高雄市新興區民族二路與六合一路口
車禍車號:ARD-0000(肇事車輛)、0000-FD、AQY-0000
肇事者年籍:鄭00
事件略述:本大隊機動分隊警組同仁,於107年01月12日執行巡邏取締酒後駕車勤務,駕駛警用車號AMW-3765巡邏車,約08時50分許於七賢二路近中山一路口,發現一輛白色賓士自小客ARD-0000西向東行駛,行駛時駕駛者未繫安全帶及駕車時抽菸等違規,本分隊同仁立即尾隨其後,閃燈示意其停車受檢(並鳴警報器示意),惟該車駕駛未停車並加速離去,該車行駛時於七賢二路與忠孝路口碰撞行人陳00後,致陳女腳部擦傷,仍未停車繼續加速逃逸,該車沿途行至民族二路北向南行駛右轉六合一路路口時,因失控碰撞對向停等紅燈0000-FD自小客車後(致駕駛李00雙腳受傷),另再造成後方行經該路口由陳00所駕駛之自小客車AQY-0000因煞車不及追撞0000-FD,現場經本分隊對駕駛者鄭嫌實施酒精濃度測試為0.64MG/L,經查鄭嫌所駕駛賓士車輛,係向友人所借,此次拒絶盤查肇事致賓士致車頭全毁,民事部份將付出更大,得不償失,全案現由新興分局依公共危險罪偵辦中。
因此,交通大隊大隊長黃耀煌再次提醒所有駕駛人,「交通安全」是用路人唯一回家最近的路。每一件酒駕肇事案件,不但造成自己與家人終身的遺憾,更促成社會成本難以計數的損失,有時亦會帶來無辜第三者的損傷,真是損人不利己,誠懇呼籲社會大眾,切勿「酒後駕車」,遵守「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規定,落實「指定駕駛」或利用本大隊代叫計程車専線0800-001-006「搭乘計程車返家」等措施,大家除珍惜自己的交安外,更要關懷他人的無價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