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機車自撞事故不治兩起, 高市警呼籲駕駛人小心駕駛

新聞中心報導

107年1月4日8時58分,林姓駕駛人(男、77年次)駕駛普通重型機車沿左營區新庄仔路東往西行駛時,自摔後撞擊路燈;107年1月7日1時5分,王姓駕駛人(女、70年次)駕駛普通重型機車行駛於大寮區鳳林三路時,前車頭自撞電桿,兩名機車騎士均立刻送醫急救,仍搶救無效宣告不治。

查高市106年全年計發生自撞A1類事故26件、死亡26人。與去年同期發生自撞A1類事故22件、死亡25人,發生增加4件,死亡增加1人。各項A1類因素106年與105年比較如下表。

A1類事故
年度

車種

(機車)

車種

(自小客車)

肇因

(未注意車前狀況)

肇因

(酒後駕車)

年齡

(30-39歲)

年齡

(40-49歲)

件數

死亡
人數

件數

死亡
人數

件數

死亡
人數

件數

死亡
人數

件數

死亡
人數

件數

死亡
人數

106

16

16

7

7

20

20

3

3

8

8

5

5

105

14

14

5

5

19

19

2

2

5

5

3

3

比較

2

2

2

2

1

1

1

1

3

3

2

2

百分比

14.3%

14.3%

40.0%

40.0%

5.3%

5.3%

50.0%

50.0%

60.0%

60.0%

66.7%

66.7%

在高市A1類交通事故逐年下降的背景下,自撞或自摔導致駕駛人死亡之案件卻明顯增多,值得注意的是,自撞A1類交通事故多發生於夜間及深夜時段,106年以04-06時5件最多、18-20時4件次之;105年以00-02時5件最多、06-08時4件次之,而以上交通事故之肇事因素又與未注意車前狀況與酒後駕車具高度相關。

高市106年自撞A1+A2類事故計發生4,996件、5,546人受傷,與去年同期發生4,934件,造成5462人受傷相比,發生增加62件、受傷增加84人,增加1.26%,有些微上升趨勢。,

A2類自撞事故發生時段以16-18時、18-20時、8-10時等上下班時段較為密集。肇事車種以機車4217件(佔84.4%)最多,自小客275件(佔5.5%)次之。肇事因素則以未注意車前狀態923件(佔18.5%最多,酒後駕車267件(5.9%)次之,超速失控154件(佔3.1%)再次之。肇事年齡分析則如下表,大多以20至24歲年輕族群最多。


自撞A1+A2類交通事故合計有5,022件,與全般A1+A2類交通事故48,629件相比,佔10.3%。大部分發生的原因為駕駛人疏忽大意或酒後駕車所致,由於自撞事故發生時車輛多在駕駛人無神及高速行駛狀態,若與堅硬之物體發生碰撞,對人體的傷害可能不比一般車輛碰撞之傷害低。值得注意的是,自撞事故案件因只有一方當事人,是無法由強制險進行交叉理賠的,除非當事人有事先投保「駕駛人傷害險」,否則一切財產損害及醫療費用也只能自己承擔。而若涉及酒後駕車導致自摔或自撞,保險公司更可拒絕理賠。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除提醒各位駕駛人緊握方向盤小心駕駛外,騎乘機車務必依法戴安全帽,雨天行駛道路更應注意路況,以避免難以預測的意外到來。而農曆新年將近,呼籲大家切勿酒後駕車,確保所有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