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報導
苓雅分局民權路派出所警員林妮妮於107年1月20日22至24時擔服備勤勤務,約22時40分許遇林姓民眾至派出所稱於在民權、廣西路口拾獲IPHONE 6s手機1支,警方立即依規定予以受理。
警方完成受理程序後,林員心想手機失主心裡應該很著急,於是開始想辦法要聯絡失主來領回,但該手機的螢幕有設定指紋鎖鎖住無法解鎖,且螢幕已經裂掉故障無法滑動,林員透過通知欄上僅剩的幾則訊息,得知失主可能是某管樂團中負責打擊樂器的團員,遂利用自己的手機上臉書粉絲團傳訊息詢問,並上網查詢該樂團負責人電話,致電詢問是否有團員遺失手機,經過林員熱心聯絡終於找到何姓失主(男、83年次),經比對確認後確定為何男所遺失的手機無誤。
何男到所領回手機時,向警方表示自己晚間練團結束後將手機放在外套的口袋內,騎車回家時手機不慎掉了出來,自己也沒有發現,回到家中一直找不到手機,幸好有好心民眾拾獲送至派出所,林男表示幸好還有林員的熱心幫助才能順利找回手機,並對警方的為民服務主動積極感激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