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拾獲遺失物 小港警送還失主

新聞中心報導

高市一位劉姓民眾,於107年1月24日19時30分,在小港區沿海路與漢民路口,拾獲一陸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徵集令,送至小港分局警備隊,希望警方能送還給失主,值班警員潘桎微獲知後立即處理。
  潘員檢視該陸軍徵集令,發現上有被徵集人電話,便立即去電與該遺失人聯繫,當日20時許,張姓失主便到隊領取,並表示因駕車與家人欲前往餐廳,享用晚餐時,將該徵集令置於車門旁置物處,開關車門時不慎掉落而不知,對於警方的協助表達感謝。
  潘員執勤認真,主動送還遺失物給失主,有效提升警察形象,深獲民眾讚許及認同,足堪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