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逛高雄花燈記錯停車位置 苓警鍥而不捨速尋回

新聞中心報導

苓雅分局成功路派出所警員張峻瑋與董啟安於107年3月4日4至6時擔服巡邏勤務時,4時5分遇到魏姓男子至派出所報案(54歲),稱其今日因騎乘其所有機車到愛河附近逛元宵花燈,因附近有管制路口,故順手將機車停放於五福路與海邊路口,但其後續要牽車回家時,卻忘記其機車正確停放位置。
經警方依照經驗研判,應該是魏男對附近路況不熟而記錯停車位置,於是載著魏男根據其所提供的車號、車型、顏色在周邊查找,果然立即在光復、市中路口旁的小公園內尋獲該部機車。
魏男發現自己搞了個大烏龍顯得相當不好意思,表示因為對附近路況不熟而記錯停車位置,因洪男平常擔任工人,機車是其賴以為生的工具,魏男相當感謝警方鍥而不捨的為其積極協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