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三級機關改雙軌制 考委認為配套不完善將衝擊現行體制

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
針對行政院通過新増三級機關首長可列政務官,考試委員認為,三級機關的首長改為政治任命有無政治凌駕專業或影響文官體系升遷端視政府配套措施完不完善。
針對行政院院會12月15日通過修正「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本法」新増三級機關首長可列政務官,考試委員蔡良文認為,三級機關局、處、署的首長改為政務、常務倂用的雙軌制其上限為25人較二級機關部、會、署、處、院、行等副首長依需要隨時調整人數,考試院沒有太大意見,唯一顧慮的是三級機關首長改為政治任命後,可以任用三名機要職,當首長離退後機要人員絕不可再以約聘僱方式留在原機關服務,否則會製造冗員超量問題。
三級機關首長改為政治任命比照簡任職等的政務官時,依規定可任用三個機要,以目前總統府所任用機要與行政院的情形差不多約在17至23位機要,二級機關的部、會、署、處、院、行等首長皆可以任用5位機要,三級機關首長採政務、常務並用,政治任命首長雖限制在25位,卻增加75位機要職務之政府財務預算負擔。
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施能傑雖曾表達「隨二級機關之需要隨時調整副首長人數,26個二級機關副首長人數上限52人總數不變」,對此,蔡良文認為,三級機關的局、處、署首長改為政治任命有無政治凌駕專業或影響文官體系升遷端視政府配套措施完不完善,政府活化官僚體系也要正視文官變革的衝擊,絕不能以摧毀穩定國家安定的文官制度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