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處路段固定式違規照相設備建置完成加入保護用路人行列!

新聞中心報導

高雄市前鎮區環狀輕軌沿線及旗山區等6處重要路(段)口設置固定違規照相設備已竣工並供電實施測試,訂於4月20日起正式啟用,加入維護用路人安全行列,設置緣由及設備功能分述如下:

前鎮區成功二路與舊凱旋四路口(闖紅燈、南向北、限速50公里),統計本路口105年全年發生13件交通事故、7人受傷;106年全年發生13件交通事故、12人受傷;107年1至3月份,發生6件交通事故、4人受傷,本處路口位於輕軌沿線,鑑於屢有汽、機車違規闖越,為維護搭乘輕軌乘客及用路人安全,設置固定式取締闖紅燈違規照相設備。本處設置非線圈數位-雷達闖紅燈照相設備,係於道路上發射低功率微波射束,於偵測範圍內抓取違反交通號誌車輛資訊,若有車輛違反,即會啟動雷達照相設備拍照。

二、前鎮區中山三路與凱旋四路口(闖紅燈、南向北、限速60公里),統計本路口105年全年發生141件交通事故、174人受傷;106年全年發生143件交通事故、175人受傷;107年1至3月份發生33件交通事故、32人受傷,本處路口位於輕軌沿線且為本市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103-104年列管30大易肇事路口,鑑於屢有汽、機車違規闖越輕軌沿線路口,為維護搭乘輕軌乘客及用路人安全,設置固定式取締闖紅燈違規照相設備。本處設置非線圈數位-雷達闖紅燈照相設備,係於道路上發射低功率微波射束,於偵測範圍內抓取違反交通號誌車輛資訊,若有車輛違反,即會啟動雷達照相設備拍照。

三、前鎮區新生高架道路0.82K處(超速、南向北、限速60公里),本路段為高雄港聯外高架道路,自104年12月28日開放通行以來,統計尚無交通事故,高雄港務分公司為維護行駛該路段大型車輛安全委託本局設置。本處設置雷達數位超速照相設備,係於道路上發射低功率微波射束,於偵測範圍內抓取違反交通號誌或行車速限車輛資訊,若有車輛違反,即會啟動雷達照相設備拍照。

四、旗山區旗甲路一段(圓潭橋前)(超速、北向南、限速60公里),統計本路段105年全年發生37件交通事故、36人受傷;106年全年發生39件交通事故、37人受傷;107年1至3月份,發生4件交通事故、2人受傷,本處路段為旗山區易肇事路段之一,交通事故發生頻傳,為維護市民交通安全而設置。本處雷達數位超速照相設備,係於道路上發射低功率微波射束,於偵測範圍內抓取違反交通號誌或行車速限車輛資訊,若有車輛違反,即會啟動雷達照相設備拍照。

五、大社區學府路94巷口前50公尺處(往大社市區) (超速、東向西、限速40公里),統計本路段105年全年發生69件交通事故、81人受傷;106年全年發生63件交通事故、73人受傷;107年1至3月份,發生8件交通事故、10人受傷,本處路段為義守大學與義大世界通往大社市區主要道路之一,山區道路蜿蜒交通事故發生頻傳,為維護市民交通安全而設置。本處雷達數位超速照相設備,係於道路上發射低功率微波射束,於偵測範圍內抓取違反交通號誌或行車速限車輛資訊,若有車輛違反,即會啟動雷達照相設備拍照。

六、阿蓮區復安路與玉庫路口(台19甲線往阿蓮市區) (超速、南向北、限速60公里),統計本路段105年全年發生24件交通事故、21人受傷;106年全年發生43件交通事故、42人受傷(A1事故1件、死亡1人);107年1至3月份,發生5件交通事故、3人受傷,本處路段為阿蓮區易肇事路段之一且曾發生死亡車禍,交通事故發生頻傳,為維護市民交通安全而設置。本處雷達數位超速照相設備,係於道路上發射低功率微波射束,於偵測範圍內抓取違反交通號誌或行車速限車輛資訊,若有車輛違反,即會啟動雷達照相設備拍照。

  違規闖越輕軌沿線路口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之1規定: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共用通行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行駛路段違反行車速限者,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或低於規定之最低時速,除有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情形外,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設置違規測照設備,目的在於防制交通事故發生,警察局會同相關單位多次會勘、評估,始設置相關設備,為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讓用路人都能平安回家,再次呼籲駕駛人,確實遵守行車速限及道路交通標誌、標線及號誌等相關規定,以確保行車交通秩序與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