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塗男看電影後記錯停車位置 警協助尋回

新聞中心報導

苓雅分局成功路派出所巡佐鍾玉光與警員陳則諭於107年4月18日20至22時擔服巡邏勤務時,20時35分接獲值班派遣表示有民眾反映其重機車遭竊,經警網到達事發地(大遠百百貨公司平面停車場),陳姓男子(23歲) 急忙忙地向警方表示其今日因騎乘其所有的重機車到百貨公司看晚場電影,散場時卻找不到機車,第一時間就覺得車輛應該是被偷了。
經警方依照其經驗研判,當天晚上該百貨公司人潮較多,該百貨公司機車停車位幾乎停滿且範圍頗大,應該是陳男記錯停車位置的可能性較大,警方於是根據報案人提供的車號、車型、顏色在周邊展開地毯性的查找,果然100公尺外的位置(一樣是該百貨公司停車場內)尋獲該部機車。
陳男發現自己搞了個大烏龍而顯得相當不好意思,表示可能因為對附近環境不熟造成而記錯停車位置,因陳男平常擔任服務業,其機車是其賴以為生的交通工具,陳男因此相當感謝警方鍥而不捨的積極協尋,並不斷向警方說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