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車鑰匙未拔 警留小卡代保管防制失竊

新聞中心報導

苓雅分局民權路派出所警員鄭至均、洪銘澤於107年4月22日10至12時擔服巡邏勤務,10時30許巡經民權一路30號前,發現該址人行道上有1部銀色輕機車鑰匙未拔,立即下車處理。
    經查看機車車主沒有在現場,為避免車子被竊,警方先將機車鑰匙取下代為保管,然後在機車儀表板貼上由苓雅分局設計的貼心通知小卡及派出所聯絡電話,提供車主聯繫領回鑰匙,之後便繼續巡邏。
    之後於約過10分鐘後,陳姓女子(住前鎮區沱江街)至派出所表示自己就是該部機車的車主,稱自己急著至隔壁的武昌教會找家人,停好車後忘記取下車鑰匙,直到要返家時走回停車處要騎車離開時,撈口袋卻遍尋不著車鑰匙,看到警方貼在車上的字條,才驚覺自己粗心大意停好車後沒有帶走機車鑰匙,幸好有員警代保管鑰匙,機車才免於被偷的風險。
   警方立即將該車鑰匙交還車主,陳女對於警方不辭辛勞的主動積極防制民眾機車失竊,守護民眾財產安全,深表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