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報導
小港分局交通分隊警員吳水枝,擔服107年5月2日14至16時車禍處理勤務,於15時20分獲報,於民益路與民益路133巷口發生交通事故,請求警方協助。
吳員趕赴現場後,發現係黃姓民眾駕駛自小客車,沿民益路北向南行駛,駛至事故地點,與吳姓民眾騎乘重機車,沿民益路北向南行駛,發生碰撞導致肇事,吳民的重機車車頭毀損無法行駛,重機車駕駛並送往小港醫院就醫,吳員於現場測繪後,主動協助排除事故車輛,且為避免當事人權益受損,於事故現場排除後立即前往小港醫院,探視當事人並製作相關資料,建立警察親民愛民良好形象,助人優良事蹟足為楷模。
吳員執勤認真,協助事故現場車輛排除,有效提昇警察正面形象,足堪嘉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