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要保人將保單之受益人由本人變更為他人,滿期給付時應依法申報及繳納贈與稅

(本報訊)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財產所有人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予他人,經他人允受而生效力為贈與行為。贈與人在1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時,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辦理贈與稅申報,若未依限辦理贈與稅申報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處2倍以下之罰鍰。 該局舉例說明:納稅義務人甲君於94年5月12日以其本人為要保人及受益人,分別以其子女乙..

拿到不實發票抵稅,不只補稅還會受罰

(本報訊) 某公司會計小姐來電詢問,103年度公司明明有購買貨物勞務進貨事實,取得進項憑證,106年度被國稅局通知公司取得不實進項憑證,為何公司除了補稅還要受罰?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在進貨或支付各項費用時,若未察看是否確為實際供應商所開立之統一發票,而使部分不肖供應商交付其他營業人之統一發票,該等不肖供應商已涉及逃漏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除侵蝕國家稅收並觸犯稅捐稽徵..

兼營營業人年度中停復業何時應依規定辦理調整申報

(本報訊)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如非年度新設立或於年度中成為兼營營業人未滿9個月者,其於年度中辦理停、復業,不論當年度實際營業期間是否已滿9個月,均應依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第7條第1項規定於當年度最後一期辦理年度調整申報。 該局舉例說明,甲營業人於105年1月間設立,其於同年2月開始兼營應稅及免稅貨物,嗣後於同年7月1日向稽徵機關申請停業(停業期間:105年7月1日至106年6月..

特定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給外籍旅客時,應記載可退稅貨物及外籍旅客之證照號碼末四碼

(本報訊)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左營稽徵所表示:隨著國際觀光產業的發展,外國旅客來臺觀光購物情況愈來愈普及,若外籍旅客向特定營業人購物,依規定該特定營業人應於統一發票備註欄或空白處記載「可退稅貨物」字樣及外籍旅客之證照號碼末四碼。規定的用意除海關查驗時需要檢查外,此類統一發票亦不適用統一發票給獎規定。 為了避免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已依規定申請退還營業稅之中獎發票發生誤給獎情事,本局..

高雄市前鎮區復興三路(一德路~中山三路),10月17日至18日進行路面改善工程,敬請行經車輛提前改道並注意行車安全

(本報訊) 為改善高雄市道路通行品質,工務局養護工程處將於10月17日至18日進行前鎮區復興三路(一德路~中山三路)路面改善,施工時段為上午8時至晚上9時。另為顧及工程品質,刨鋪後均依施工規範封閉養護6小時以上始開放通車,確保道路使用壽命及品質,如遇天候不佳,將順延一天進場施工。 養工處表示,道路施工將避開市民上下班時段,以減少影響車輛通行。施工期間現場安排義交配合交通秩序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