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購買彩券,依出資比例分配奬金非屬贈與行為!

新聞中心報導 農曆春節即將到來,許多民眾趁著年前集資購買彩劵,希望能集聚眾人福氣抱得大獎過好年!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特別說明,民眾集資購買公益彩劵,中獎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採分離課稅,無須併計綜合所得總額,每聯(組、注)獎額超過新臺幣2,000元,始按20%扣繳所得稅款;至於依出資比例分配獎金,並不涉及課徵贈與稅問題,請民眾放心。 高雄國稅局表示,集資購買彩券屬於民眾經常性之經濟活動,無須事先向國稅..

『健保卡+密碼』申報所得稅,省時又方便!

新聞中心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為提供多元管道讓民眾申報綜合所得稅(以下簡稱綜所稅)更方便,除了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及身分證加戶號外,自105年度起『健保卡+密碼』也可以申報綜所稅囉!只要至健保署網站(http://www.nhi.gov.tw/)註冊為網路服務會員,或於五月份綜所稅申報期間至各地區國稅局填寫註冊申請書現場即時註冊,便可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

復查期間末日遇調整上班日,救濟期間不延長

新聞中心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不服稅捐核定申請復查期間之末日適逢星期六,如該星期六因配合政府政策公告調整為上班日,因該調整上班日並非休息日,行政機關仍照常上班而未放假,即無行政程序法第48條第4項規定之適用,其申請復查之期間依法並不延長,應予注意。 該局舉例說明,納稅義務人甲君於106年8月31日收受其105年度綜合所得稅核定稅額通知書(無應納稅額或應補徵稅額),其申請復查之期..

營業人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交付「直接買受人」,應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論處

新聞中心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營業人於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之規定,開立憑證交付直接買受人。若營業人不對直接買受人開立統一發票,卻開立予非實際買受人,即構成違反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之行為。 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營利事業依法規定應給與他人憑證而未給與,應自他人取得憑證而未取得,或應保存憑證而未保存者,應就其未給與憑證、未取得憑證或未保存憑證,經查明認定之總額,..

營利事業未完工程追加之工程款,應併計原申報工程總價調整收入

新聞中心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承包工程之工期在一年以上,有關工程之損益除無法估計者外,均應採完工比例法認列收入,當年度如有追加工程款應配合調整工程總價,避免漏報收入。 該局進一步說明,日前在查核營利事業承包之未完工程工期在超過一年以上案件,申報工程毛利虧損,分析原因係未將追加工程款調整工程總價,以致漏報所得。 國稅局再次提醒,營利事業承包工程如有追加工程款,應記得調整工程總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