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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閱RSS:綜合新聞欠繳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稅捐稽徵機關得逕行辦理稅捐保全
(本報訊)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105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已於106年6月1日結束,倘納稅義務人已完成所得稅結算申報,惟未繳納結算申報自繳稅款者,請儘速繳納,以免因疏忽未繳納而遭禁止財產處分或限制出境。 該局指出,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稅捐稽徵機關得辦理稅捐保全,除可就納稅義務人財產辦理禁止處分外,如欠繳之稅捐或條件達「限制欠稅人或欠稅營利事業負責人..
運用營業稅課稅資料,查獲營業人短漏開統一發票銷售額3,300餘萬元!
(本報訊)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如實開立統一發票,並每期覈實申報銷售額及稅額,以免因短漏報銷售額而受罰! 該局進一歩說明,隨著民眾支付習慣的改變,消費者以信用卡作為支付工具的情形已非常普遍,另外,國內市場以結合智慧型手機及信用卡的行動支付方式亦愈趨成熟;該局為遏止不法逃漏,利用營業稅資料庫系統暨蒐集內外部課稅資料等資訊相互勾稽下,查獲轄內甲公司於105..
暑期打工,小心成為被虛報薪資的對象
(本報訊)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學生利用暑假或平日下課閒暇之餘,打工賺取生活費或學費,因社會經驗不足及判斷力不夠,易成為被虛報薪資的對象。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所得稅法第71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應於每年5月1日起至31日止,填具結算申報書向稽徵機關申報其上一年度之所得,是若被不肖業者虛報薪資,被虛報者大多是隔年5月份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才會發現,因此,國稅局提醒受薪者在領取薪資時,..
個人銷售自配偶贈與取得之房地,應如何申報所得稅?
(本報訊)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近來常有民眾詢問銷售自配偶贈與取得的房屋、土地,應如何計算申報所得稅? 該局說明,依據財政部106年3月2日發布台財稅字第10504632520號解釋令規定,個人取得配偶贈與之房屋、土地,適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6款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規定者,日後銷售時,應以配偶間相互贈與前,配偶一方自他人取得房、地的日期為取得日,並據以..
高雄國稅局舉辦「遺產及贈與稅申報實務講習會」,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本報訊)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為增進民眾對遺產及贈與稅新增、修、頒訂法規及解釋函令之瞭解,訂於106年8月2日(星期三)9時至16時舉辦「遺產及贈與稅申報實務講習會」,課程內容除遺產及贈與稅申報實務外,另安排土地增值稅申報實務課程,機會難得,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該局進一步說明,講習會地點為該局10樓大禮堂(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報名方式如下: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