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駕駛累犯遭重罰欠繳 屏東分署強制執行 家屬代償守住不動產

記者莊文/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男子連續多次無照駕駛,五年內屢犯不改,被裁罰共計新臺幣7萬2千元,卻始終未繳納,累積包含其他公法債務在內,總欠款高達20萬9千多元。屏東分署在扣押薪資與存款未果後,依法查封其名下不動產。眼見家產即將進入拍賣程序,男子姑姑與姑丈無奈代為繳清,才化解危機。

根據調查,該男子原在受雇單位名下有薪資可供扣押,但因不願清償而選擇離職,且帳戶存款不足以償債。分署承辦書記官追查後發現,男子早年即持有親屬贈與的不動產,因其屢次違規不思改善,遂依法啟動查封程序。經家屬了解後,擔心家產流入法拍市場,決定代為支付欠款。

屏東分署提醒,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汽、機車,最高可處2萬4千元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五年內再次無照駕駛同樣重罰,若肇事致人傷亡,更將面臨車輛沒入及刑責。此次案例凸顯無照駕駛帶來的嚴重後果,不僅增加家人負擔,也可能賠上家產。


分署同時呼應交通部自109年推動的「全國交通安全運動」,特別提醒9月為交通安全月,呼籲用路人務必做到「依法駕駛、守法用路」。違規者除了高額罰鍰與強制執行外,更可能因事故造成無法彌補的遺憾。

屏東分署表示,將持續加強查緝無照駕駛、酒駕等重大交通違規,確保社會安全。也呼籲民眾以此為戒,將交通安全視為生活日常,共同營造安全友善的用路環境。(圖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