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受訪者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十全所副所長李正福
中華新聞報 新聞中心報導
近日在網路社群流傳一段影片,畫面中一名機車騎士左手拖行行李箱,邊行駛邊拖曳物品,行徑相當危險。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調查後確認,該事件發生於9月18日17時04分,地點位於三民區 博愛一路與十全一路口,雖未接獲民眾報案,但警方主動檢視影片後立即循線展開調查。
違規細節:單手駕駛+附載物品不當
警方指出,影片中的機車騎士一邊駕駛、一邊用左手拖著行李箱,該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機車附載物品未依規定」,可處 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此外,若因單手騎車導致行車不穩、車輛蛇行或左右搖晃,還涉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規定,將面臨 新臺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
警方迅速追查 騎士到案說明
三民第一分局已循線通知車主 廖姓男子(46歲) 到案說明,並依法開單告發,同時針對其行為進行交通安全宣導。警方強調,違規行為雖看似「方便」,卻潛藏高度風險,稍有不慎可能釀成嚴重事故。
三民第一分局呼籲:行車安全不容僥倖
警方提醒,機車附載貨物應依規定妥善固定,避免單手駕駛影響反應時間。若遇到突發狀況,駕駛難以及時應變,極易造成事故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
三民第一分局再次呼籲,民眾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因一時方便造成終身遺憾。(圖/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