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新聞報 / 高雄三民區復興一路行車糾紛釀傷害 三民第一分局依法移送並開罰

圖說:受訪者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 長明所副所長 林國華

中華新聞報 新聞中心報導

高雄市三民區復興一路與河北一路口,9月17日午後驚傳一起行車糾紛案,兩名機車騎士因交通爭執爆發口角,甚至演變為人身攻擊。所幸警方即時介入,迅速偵辦,將涉案人依傷害罪嫌移送法辦,並針對交通違規部分依法開罰。

事件經過

據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 說明,本案發生於9月17日13時22分。當時34歲的 張姓男子 與36歲的 伍姓男子 騎乘機車行經建國、民族路口停等紅燈時,因張男認為伍男阻擋去路,雙方發生口角爭執。

爭吵並未停止,兩人一路行駛至復興一路與河北一路口再次停等紅燈時,伍男竟突然徒手攻擊張男頸部後隨即騎車離去。張男受傷後報警,警方獲報立即派遣轄區 長明派出所 警網趕赴現場處理。

警方處理進展

經調查,張男因攻擊導致頭頸部擦挫傷,隨即提出傷害告訴。警方當晚迅速循線通知伍男到案說明,並依法將其依 《刑法》傷害罪嫌 移送 高雄地檢署 偵辦。

另經檢視雙方行車過程,警方發現兩車疑有「並行違規」情事,涉違反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2款,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警方也一併依法舉發。

警方呼籲

三民第一分局強調,駕駛人若因一時情緒失控,容易導致脫序行為,甚至危害他人安全。警方呼籲,遇有交通爭執應保持冷靜、理性處理,切勿以暴力解決。對於任何危害生命、身體安全的不法行為,警方必將依法嚴懲,絕不寬貸。圖/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