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新聞報 / 租屋遇騷擾!新興分局依法開罰 周男涉違社維法

圖說 : 受訪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中山路派出所所長陳湧介

記者莊文/高雄報導

高雄市新興區發生一起租屋騷擾案件,報案人指稱遭一名男子糾纏,警方受理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將涉案男子移送裁處。

案件經過

據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中山路派出所 說明,本月18日晚間,一對男女前往派出所報案,表示其租屋處遭到一名男子持續騷擾。所內員警立即協助兩人受理並釐清狀況。

經了解,報案人先前外出時曾遭62歲周姓男子騷擾。雖然報案人堅持不願提出刑事告訴或性騷擾申訴,但警方認定周男的行為已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調戲他人」之規定。

警方處理

所長陳湧介表示,本案警方已依法通知周男到案說明,並依規定裁處,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下罰鍰,同時對周男加強約制告誡,要求不得再有類似行為。

警方呼籲

新興分局呼籲,民眾如在租屋過程中遇到糾紛或不法情事,應立即撥打110報案,警方將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協助處理,以維護民眾安全與權益。(圖/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