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 : 受訪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交通分隊分隊長 陳俞任
中華新聞報 / 高雄報導
今(1)日清晨7時許,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與裕誠路口發生一起A2類交通事故,一名 17歲夏姓少年 駕駛普通重型機車直行時,與同向行駛的 85歲許姓女子 騎乘之電動輔助自行車發生碰撞,造成許姓婦人頭部擦挫傷,經送醫救治,所幸送醫時意識清楚,並無生命危險。
現場處理與警方調查
事故發生後,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交通分隊分隊長 陳俞任 率員警立即到場處理與測繪。經對雙方駕駛實施酒精呼氣測試,結果均為零,排除酒駕因素。
初步研判,事故主因為夏姓騎士行車時 未保持與他車安全間隔,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規定;更嚴重的是,該少年並 無駕駛執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1款,可處 新臺幣6000元以上至24000元以下罰鍰。詳細肇因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釐清。
警方呼籲
三民第二分局提醒,駕駛人行經路口應 減速慢行、注意車流及行車間距,並嚴格遵守標誌、標線與號誌指示,以確保自身及他人安全。警方強調,無照駕駛除危害自身,更對社會公共安全造成威脅,將持續加強執法取締,避免憾事重演。圖/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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