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新聞報/小港警方提醒駕駛:行近行人穿越道應停讓 違者可罰6千元

圖說 : 受訪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漢民所副所長 楊士霆


中華新聞報/高雄報導
針對網路上流傳有關高雄市小港區漢民、大鵬路口「駕駛未停讓行人」之影片,引發民眾關注,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今(12)日特別出面說明,經查目前尚未接獲任何相關報案,但若經查證屬實,警方仍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依法舉發,提醒駕駛人應確實遵守行人優先原則。

尚未報案 警方:仍可依法舉發違規行為

據小港分局漢民派出所副所長楊士霆表示,雖然目前未接獲實際報案,但若警方掌握影像、照片或民眾檢舉資料,確認汽車駕駛人未於行人穿越道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仍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開罰。
依該條文,汽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未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將處新臺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呼籲駕駛切勿心存僥倖。

小港警方呼籲:行人路權須尊重、用路安全最重要

警方指出,駕駛人行經設有行人穿越道或交岔路口時,應減速慢行並主動停讓,確保行人安全通行。另一方面,行人也應提高警覺,行走於班馬線上時,務必環顧四周、留意車流動向,避免滑手機或撥打電話分心,以免發生危險。
楊士霆副所長強調:「交通安全是雙向的,駕駛與行人都必須互相禮讓,才能共同營造安全的交通環境。」

小港分局加強巡查與宣導

小港分局表示,將持續加強轄內重要路口巡邏及稽查勤務,針對民眾反映頻繁的路段,亦會安排定點取締與交通安全宣導,提升用路安全觀念。警方同時呼籲民眾,如發現違規未禮讓行人情事,可透過報案或交通檢舉方式提供明確影像資料,警方將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