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新聞報/拒檢拔腿狂奔數百公尺 高雄新興警壓制三案通緝犯歸案

圖/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


中華新聞報/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中正三路派出所巡邏警組於10月21日晚間21時15分在新興區中山路與大同路口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一名男子神色慌張、舉止異常。員警上前盤查時,該男子突然拔腿狂奔企圖逃逸,警方立即展開追捕,奔馳數百公尺後成功將男子壓制在地,並查出其竟是身背三條通緝案的逃犯,全案依法逮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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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盤查識破心虛犯 警追數百公尺成功壓制

據了解,該名許姓男子(31歲)見警方接近時表情明顯緊張,且不願出示身分證件供查驗。當中正三路派出所巡邏員警要求其配合調查時,許男突然轉身拔腿狂奔,試圖以速度擺脫警方視線。

員警隨即展開追捕行動,追逐過程長達數百公尺,最終於路口附近成功將許男壓制在地。現場警方立即進行查證,確認許男為高雄地方檢察署、高雄地方法院及新竹地方法院所發布的三案通緝犯,分別涉及妨害秩序、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名。

三案通緝在身仍心存僥倖 警依規定解送歸案

警方調查後指出,許男長期逃避司法追緝,因擔心被逮入獄,面對警方臨檢時選擇逃跑掩飾心虛,最終仍難逃法網。中正三路派出所所長張順凱表示,警方依規定完成筆錄後,已將許嫌依三條通緝案件依法解送歸案,並持續加強轄區內治安巡邏與臨檢勤務,展現打擊通緝犯的決心。

張所長強調,警方勤務不分晝夜,針對可疑人車加強盤查,除可預防犯罪外,也能有效緝捕潛逃犯嫌,維護社區治安與民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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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興分局籲:依法出庭報到 切勿心存僥倖

新興分局呼籲,民眾若接獲地檢署或法院通知需出庭或執行,應限期到案報到;若住所變更,也應主動向管轄地檢署或法院通報,以免因未到庭而遭通緝。警方強調,躲避司法責任只會讓處境更加不利,唯有配合法院程序,方能爭取合法權益與緩解刑責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