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 : 受訪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偵查隊 隊長吳銘雄
中華新聞報/高雄報導
高雄市三民區汾陽路於10月29日深夜發生一起飲酒糾紛事件。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陽明派出所獲報後,立即派遣警力趕赴現場處理,迅速化解爭執、避免事態擴大。警方後續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相關規定進行裁處,並呼籲民眾飲酒應理性適度,避免因酒意失控引發紛爭。
聚會飲酒後情緒失控 好友口角引糾紛
據了解,事發於10月29日23時許,三民第二分局陽明派出所接獲報案,稱在汾陽路上有民眾發生爭執。
警方立即由陽明派出所派遣優勢警力趕抵現場,發現現場為兩名男子間的酒後糾紛。經初步調查,陳姓男子(36歲)與友人相約烤肉聚會飲酒,期間因情緒失控與盧姓男子(36歲)發生口角爭執。
警員即時制止 避免肢體衝突
員警抵達現場後立即喝令雙方冷靜,並協調在場友人上前協助拉開當事人,使爭執情勢迅速平息。經了解雙方雖言語激烈,並未發生實質肢體衝突,現場情況隨後恢復平和。
三民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吳銘雄指出,警方已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1項第1款規定,針對妨害安寧與公共秩序部分進行裁處,最高可處新臺幣1萬元以下罰鍰。警方呼籲,飲酒聚會應保持理性,不應因酒意引發爭吵,以免樂事變糾紛。
警方呼籲:飲酒應適量 理性應對防糾紛
三民第二分局再次提醒,民眾聚會飲酒時應量力而行,避免情緒過激或失控引起紛爭。警方強調,對於妨害公共秩序、擾亂社會安寧之行為,將依法嚴正處理,確保市民生活環境安全與平穩。
警方也呼籲,若發現有衝突或違法行為發生,應立即撥打110報案專線,讓警方能在第一時間到場協助,避免傷害及遺憾事件發生。
圖/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