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
中華新聞報/屏東報導
因應近期非洲豬瘟疫情疑似再起,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以下簡稱屏東分署)宣布,將持續列為防疫優先事項,全面加強執行非洲豬瘟裁罰案件。分署表示,將主動調查義務人財產狀況,迅速採取執行措施,包括查封動產、不動產、扣押薪資及限制出境等行動,以確保政府裁罰能即時落實,展現維護食品安全與公共防疫的強力決心。
	
圖說 : 現場查封義務人名下所有貨車
		屏東分署強勢執行 現場查封動產迫使違規者繳清罰鍰
屏東分署指出,近期執行多起違規攜帶豬肉製品入境的裁罰案件,皆展現「執行到底、決不寬貸」的態度。以一名陳姓義務人為例,該名旅客於109年3月自越南返台時,違規攜帶豬肉粽入境,未依規定申報檢疫,遭裁罰新臺幣20萬元。案件由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高雄分署於同年11月移送屏東分署強制執行。
屏東分署受理後立即派員至義務人住所現場執行,查封名下貨車及機車各1輛。在執行壓力下,義務人隨即至分署申請分期繳納罰鍰,但因後續未依約繳款遭廢止分期,仍積欠約15萬7,000元。經分署持續追討,最終自111年5月起依法扣押義務人薪資債權,每月繳納3,700餘元,並於114年7月全數繳清罰鍰,成功結案。
違規攜帶豬肉製品最高罰百萬 屏東分署強化執行力守邊境
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自非洲豬瘟疫區違規攜帶豬肉製品、臘腸、香腸或相關豬類製品入境者,最高可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目前屏東分署受理的執行案件中,多數義務人係自中國大陸或越南違規夾帶豬肉製品入境遭裁罰,案件量近年仍持續增加。
屏東分署指出,為防止疫情擴散、維護產業安全,執行人員除依法查封財產外,必要時將採取限制出境或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等手段,強化政府公權力執行效果。
呼籲民眾配合防檢規定 勿寄送或攜帶豬肉製品入境
屏東分署提醒,非洲豬瘟病毒具高度傳染性與環境耐受力,即使在冷凍狀態下仍可存活數月,一旦進入養豬場,將對畜牧產業造成不可逆的災難。為守護台灣淨土與民眾食品安全,民眾應嚴格遵守防檢規定,不寄送、不攜帶、不購買來路不明的豬肉製品,並提醒海外親友返台時切勿違法攜帶肉製品,以免遭重罰。
屏東分署強調,將持續秉持「依法執行、從嚴查辦」原則,與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等單位密切合作,確保非洲豬瘟防線嚴密不破,共同守護台灣的食品安全與畜牧產業永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