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新聞報/高雄三多二路轎車邊開邊放鞭炮!苓雅警鎖定車主依法偵辦 重罰恐達3萬6千元

圖/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


中華新聞報/高雄報導
高雄市苓雅區傳出離譜交通違規行為!一輛自小客車在行駛中竟邊開車邊燃放鞭炮,引發用路人側目。經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該事件發生於114年11月13日清晨5時49分,地點位於三多二路路段。警方已鎖定涉案車主李姓男子(60歲),將依法開罰並偵辦。

本案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民權路派出所負責調查,所長劉滌吾表示,警方雖未接獲報案,但主動調閱監視器後,清楚掌握違規事實,並已依相關法令處理。

車輛跨線行駛又放鞭炮 違規累計多項重罰恐達3萬6千元

根據警方調查,影片畫面顯示該自小客車行駛時跨越兩車道,隨後車內乘客燃放鞭炮,火花四濺、煙霧瀰漫,不僅危及行車安全,也造成道路秩序混亂。

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指出車輛跨越二車道行駛違反第45條第1項第12款,可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此外,車輛行駛中燃放鞭炮屬於危險駕駛行為,依同法第43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6,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並可當場禁止駕駛、吊扣汽車牌照六個月。

不僅如此,該行為也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4款》,因「放置、投擲或發射有殺傷力之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物之虞」,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警方並指出,行為人涉嫌違反《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若經查屬實將依法移送偵辦。

警方鎖定李姓車主 相關資料移請消防局、環保局裁罰

苓雅分局表示,警方已鎖定涉案車主李姓男子(60歲),將於查緝到案後依法開罰,並同步偵辦危險駕駛及公共危險相關罪嫌。

此外,本案燃放鞭炮行為除影響交通安全外,也造成噪音及環境污染問題,警方已將資料移請高雄市消防局及環保局依權責進行審認與後續裁罰。

苓雅分局呼籲:遵守交通規則 勿拿生命與安全開玩笑

苓雅分局強調,駕駛人應隨時遵守交通法規,切勿於道路上從事危險或脫序行為,否則不僅觸法,還可能危及他人性命與自身安全。

民權路派出所所長劉滌吾提醒,警方將持續加強交通違規取締及安全宣導,確保市民在安全、有秩序的環境下用路。呼籲駕駛人「安全駕駛、拒絕危險駕車」,共同維護高雄市良好的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