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新聞報/左轉未讓直行釀意外 苓雅警方調監視器釐清肇事責任

圖/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

中華新聞報/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今(15)日說明,(13)日下午17時17分許,在苓雅區四維三路與林森二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由38歲周姓女子駕駛的自小客車左轉時,與一名39歲楊姓女子騎乘的普重機車對撞,造成楊女擦挫傷,自行就醫,所幸意識清楚、無大礙,全案無人酒駕。

警方迅速到場處理 釐清肇事經過

據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民權路派出所表示,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前往現場處理與交通疏導。經了解,周姓女子駕駛自小客車沿四維三路由西向東行駛,於路口左轉進入林森二路北向車道時,與楊姓女子自東向西直行的機車發生碰撞。

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及現場訪查後,初步研判肇事原因為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所致。周女並無飲酒行為,事故現場隨後完成測繪與勘查,詳細肇責將由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

依法舉發 提醒駕駛轉彎務必禮讓直行車

苓雅分局指出,周女的行為涉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6款,即「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警方已依規舉發,並再次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確保安全。

苓雅分局分隊長劉滌吾提醒,駕駛人於路口左轉、右轉或變換車道時,務必注意來車方向與車速,保持適當間距,遵守「直行優先、轉彎讓行」原則,以避免發生意外。

警方持續加強取締與宣導 守護用路安全

苓雅分局表示,警方將持續針對未禮讓行為、闖紅燈、未依規定轉彎等高風險違規項目加強取締,並同步推動交通安全宣導,提醒市民駕駛汽機車或步行時應遵守交通標誌與號誌指示,防止事故發生,保障自身與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