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和平協議”是兩岸融合統一必須完成的要件

台灣兩岸光彩聖母文化交流協會 理事長   蔣權瀚 

1989年兩岸開發民間交流以來,雖然雙邊進出口貿易總額達到1800億美金(2015年),大陸客來臺達386萬人口/年,臺灣前往大陸人次亦達300萬人以上/年,所以,兩岸民間在過去26年來,並未受到政府政黨輪替之影響。一直持續深入交流,惟這些成果目前的基礎是以“九二共識”為共識,雙方政府單位,對“兩岸一中”有一定的基調。在過去的8年裏,兩岸完成23項事務性協議,也完成部分的經濟協議——ECFA。當然這個協議對於臺灣加入RCEPTPP都是重要的條件但自太陽花運動後,他卻停擺了。那是“政治”手段嗎?還是真的經濟產業的不平衡發展?或是未來青年人沒有發展的舞臺?這些疑義所表達的是對臺灣的未來有一種不確定性!不安全感!及臺灣應該如何在亞太強權中找到自我肯定的方向機基石,所以避開美日而言,中國大陸與臺灣之間必須先要有一明確的公開檔,以訂立兩岸未來三十年——五十年的發展基礎,所謂“樹根站的穩,不怕樹尾作颶風”,這並非僅是臺灣的單方面想法,也是中國大陸所需要的階段性作為。

    但因臺灣民主制度,政黨政治的因素,造成中國大陸有意推動,但臺灣地區的政黨政治卻是無法讓當政者落實配合的,這也是因為外國勢力的介入,包括美、日等國。姑且不論該兩國的意圖如何,就僅以臺灣民主制度的現況就無法解決達成“兩岸簽署和平協議”這項任務。當然,也就使得兩岸走到經濟、文化交流的深水區時,無法以“一視家人”的優惠方案相互對待,反而阻礙更多的經濟貿易發展計畫,因此,臺灣民間力量的發揮,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特別是臺灣的產業結構,以中小企業為主,約占臺灣87%的廠商數量,83%的就業人口在中小企業,也多為服務業或加工、代工、製造業。如何讓臺灣中小企業力量提升,並獲得中國大陸市場之支持,是中國大陸官方需要審慎考慮的以臺灣民間社團發起“兩岸民間簽署和平協議”活動,就是營造兩岸民間經貿、文化、宗教等各類交流活動的組織方向,讓兩岸人民在彼此雙方的產業、經濟、科技、貿易、文化、教育等能更深入的發展,成為共同的準繩。如此,方能找出兩岸雙方政策相同,借由民間參與力調整更適合的兩岸合作方向,所謂的“質變量變”是要一步一腳印的落實下來,讓時間來證明“兩岸同心,其利斷金”的態度,實踐國父孫中山先生創立“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