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納稅者權利!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將於今年12月28日施行

(本報訊)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為落實保障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及其他相關基本權利,並實現課稅公平及貫澈正當法律程序,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將於今年12月28日施行。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者權利保護法適用於國稅、地方稅及關稅,而且有關於納稅者權利之保護,有特別規定時優先適用,未規定時,則依其他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的重點如下: 一、保障維持..

民眾持公用事業帳單領取電子發票中獎獎金,應注意期別!

(本報訊)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為便利民眾領獎,民眾繳納抬頭為106年3月以後之公用事業帳單,如經公用事業通知電子發票中獎者,自106年6月6日起,可直接持中獎期別之帳單向郵局領取中獎獎金。惟近來有民眾反映持公用事業帳單向郵局領獎時,卻無法順利兌領,該局進一步了解發現,民眾是以抬頭為106年5月公用事業帳單上所列印之電子發票號碼自行對獎,而該組號碼是屬於前期(106年4月)帳單..

購車減徵貨物稅常見迷失

(本報訊)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中古汽機車報廢換購新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辦法已實施1年多,但民眾委託車商或經銷商申辦該項業務時,在適用條件或應檢附文件仍有諸多誤解,以下是該局特別整理出常見的6大錯誤認知,提醒消費者注意。 序號 錯誤觀念 ..

遺產及贈與稅網路申報三卡通,請多加利用!

(本報訊)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財政部近日修正「遺產及贈與稅電子申辦作業要點」,自106年7月1日起,憑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及健保卡,均可上網辦理遺產稅及贈與稅申報,大大提升了申報的便利性。 高雄國稅局說明,提供民眾更快速便捷且多元的報稅管道,改善網路申報環境是稽徵機關努力的目標,財政部先於105年度開放以自然人憑證辦理遺產及贈與稅網路申報,服務範圍自納稅義務人本人擴大至受任..

前往與我國有簽訂全面性所得稅協定國家之營利事業,得申請居住者證明並適用租稅協定優惠以免重複課稅!

(本報訊)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截至105年12月31日止,我國簽訂並生效全面性租稅協定國家已有32個,營利事業若前往與我國有租稅協定之締約國投資或經營事業而取得所得者,為避免於所得來源國所繳納扣繳稅額,產生於我國不得扣抵情事,應事先查明前往國家與我國是否有租稅協定並向所轄稽徵機關申請居住者證明,據以申請適用所得稅租稅協定優惠,以免權益受損。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適用所得稅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