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網路社群銷售貨物,小心遭補稅裁罰!

(本報訊)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近來發現有愈來愈多的個人利用社交網路如Facebook、LINE等建立社團或群組,吸引消費者加入,常態性提供商品銷售訊息,從事營利行為,因未辦理稅籍登記而遭國稅局補稅處罰。 該局進一步說明,按財政部發布的「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及台財稅字第09404577950號函釋,凡在中華民國境內利用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之營業人,除業依加值型及非加..

同一年內有2次以上之贈與時,要如何辦理贈與稅申報呢?

(本報訊)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有位林小姐來電詢問,其於年初已贈與兩百萬元與女兒,但現在又想贈與一筆金錢給兒子,是不是需要辦理贈與稅申報?又該如何辦理? 該局說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規定,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新臺幣(下同)220萬元時,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日後三十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依規定辦理贈與稅申報。 高雄國稅局進一步說明,贈與..

「原鄉稅影童樂趣」租稅宣導活動

(本報訊)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該局旗山稽徵所將於106年8月19日上午10點至12點於旗山體育場,舉辦106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原鄉稅影童樂趣」租稅宣導活動,自8月7日起民眾可至旗山稽徵所捐贈106年7-8月份紙本統一發票10張或無實體電子發票5張,即可兌換「活動參加券」1張(每人限兌1份,兌完為止);活動現場亦可捐贈106年7-8月份紙本統一發票3張或無實體電子發票1張,即..

檢舉逃漏稅,未必有獎金可拿!

(本報訊) 高雄國稅局表示,傳播媒體多元的今天,民眾透過網路、電視、報章雜誌等可取得各項公開資訊,如實價登錄之房屋交易概況,網路經營的賣家資訊等,若僅係依查得之公開資訊,未提供被檢舉人具體的逃漏稅事實及證據就向國稅局提出檢舉,即便事後經查證漏稅屬實,民眾也沒獎金可拿喔!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檢舉逃漏稅想要領取奬金,除須具名外,還要不具公務員身分,未參與逃漏稅,也不是執行稅賦查核..

暖警陪伴墜樓受傷民眾,家屬傳LINE深表感謝

(本報訊) 苓雅分局三多路派出警員顏金龍於106年8月7日凌晨擔服備勤勤務,因6日23時許轄內輔仁路某址陳姓女子(62年次)酒後不慎自住家三樓跌落,送往醫院急救,警員顏金龍前往關心其傷勢,並協助通知家屬。     警員顏金龍在醫院急診室協助聯絡陳女家屬,並在等待陳女家屬到來期間,顏員耐心陪伴並安撫陳女驚慌情緒,等到陳女兒子及其母親趕到急診室接手照顧才離開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