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打工,小心成為被虛報薪資的對象

(本報訊)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學生利用暑假或平日下課閒暇之餘,打工賺取生活費或學費,因社會經驗不足及判斷力不夠,易成為被虛報薪資的對象。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所得稅法第71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應於每年5月1日起至31日止,填具結算申報書向稽徵機關申報其上一年度之所得,是若被不肖業者虛報薪資,被虛報者大多是隔年5月份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才會發現,因此,國稅局提醒受薪者在領取薪資時,..

個人銷售自配偶贈與取得之房地,應如何申報所得稅?

(本報訊)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近來常有民眾詢問銷售自配偶贈與取得的房屋、土地,應如何計算申報所得稅? 該局說明,依據財政部106年3月2日發布台財稅字第10504632520號解釋令規定,個人取得配偶贈與之房屋、土地,適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6款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規定者,日後銷售時,應以配偶間相互贈與前,配偶一方自他人取得房、地的日期為取得日,並據以..

高雄國稅局舉辦「遺產及贈與稅申報實務講習會」,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本報訊)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為增進民眾對遺產及贈與稅新增、修、頒訂法規及解釋函令之瞭解,訂於106年8月2日(星期三)9時至16時舉辦「遺產及贈與稅申報實務講習會」,課程內容除遺產及贈與稅申報實務外,另安排土地增值稅申報實務課程,機會難得,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該局進一步說明,講習會地點為該局10樓大禮堂(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報名方式如下: 一、..

小黃乘客遺失手機 警憑監視器速尋回

(本報訊) 高雄市三民區一名林姓男子(25歲),於日前凌晨4時許與朋友餐敘後搭計程車從前鎮區85大樓返回三民區澄和路住家,途中因在車上打了盹,回到家後才驚覺手機遺失了,於是林男急忙到住家附近的陽明派出所報案。     陽明派出所備勤警員鍾連興凌晨5時許見林男心急如焚前來派出所,便請他先稍坐,並提供茶水,待情緒稍微冷靜後,林男才慢慢講述手機可能遺失的原因。鍾員..

少年受困電梯 警消及時救援化解驚魂

(本報訊) 三民二分局鼎山所警員林鴻輝、劉倩於106年07月14日11時擔服巡邏勤務時,接獲110報案稱在三民區大豐一路上某大樓內有一名男子呂姓男子 (90年次)受困電梯內,員警獲報不敢大意,立即派遣現上巡邏警網並通知消防局派員趕赴到場救援,經員警與消防救護人員合力將電梯門撬開,順利將受困男子救出。 當天巡邏員警到場後,先確認該男子受困地點後,請大樓管理員先行通知電梯維修人員,但當時正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