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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閱RSS:最新亞洲最盛大12/16大氣球遊行在高雄 活動期間交通管制 捷運輕軌就可達
高市警局長,關懷同仁馬不停蹄揪甘心
駕駛或騎乘汽、機車朋友請注意,「前有測速照相」標誌開始換新裝了
自105.1.1起,境內營利事業出售房地,應留意是否適用房地合一新制,以期正確計算房地交易所得額並報繳營所稅
新聞中心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鳳山分局表示,依房地合一新制規定,營利事業自105年1月1日起,出售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之房屋、土地,應計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於次年5月辦理結算申報。 鳳山分局進一步說明,有關新制房地交易課稅所得之計算,依所得稅法第24條之5規定,係按出售房屋、土地交易之收..
贈與股票,別誤繳了證券交易稅!
新聞中心報導 新的一年即將到來,許多民眾重新規劃自己的資產配置,因此近來常接獲詢問電話,若要將名下股票贈與子女,是否要繳交證券交易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證券交易稅條例第1條規定,凡買賣有價證券,除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外,應徵收證券交易稅。因民眾贈與股票給子女並非買賣行為,所以無須繳交證券交易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如要辦理股票過戶登記,轉讓原因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