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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閱RSS:最新當銷售物品品項眾多,統一發票應如何記載
新聞中心報導 營業人銷售商品開立統一發票時,常因銷售物品品項眾多,致發票欄位不敷使用時,此時該如何處理? 據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之交易事項,凡屬同一客戶,同一次交易所開立之統一發票,如因銷售貨物品目繁多,其原有統一發票品名、規格、單價等欄不足填寫時准予開立一張總金額及總數之統一發票,另行填具載明品名、數量、規格及單價等項之明細清單,以作為統一發票之附表,惟該項明細清單..
虛列捐贈扣除額,可能觸犯刑責
新聞中心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民眾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如有符合稅法規定得列報扣除額之實際捐贈,可列報捐贈扣除額,以達節稅目的,惟未實際捐贈卻虛列不實捐贈扣除額者,如經稅捐稽徵機關查獲屬實,該個人除應補稅並處罰鍰外,亦涉犯稅捐稽徵法第41條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罪之刑事責任,切勿以身試法。 該局舉例說明,A君於辦理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明知未對其配偶成立之B團體..
未立案補習班及經核准辦理短期補習班業務之公司組織,應依法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
新聞中心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三民分局表示:自107年1月1日起,補習班收取補習費應否課徵營業稅,將依其有無經教育主管機關核准立案及組織型態,而有不同課稅規定。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修正後補習班徵免營業稅規定如下: 1.已立案補習班之教育勞務,維持現行規定,免徵營業稅。 2.未依法申請核准立案,而以補習班名義擅自招生者,即應依相關規定查處,為維護接受短期補習教育之國民安全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