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議長收賄重罪交保 蘇治芬提五點質疑

記者梁少珊/台北報導

檢調偵辦達德能源集團風機設置弊案,雲林縣議長沈宗隆被檢方聲押,法院卻改裁200萬元交保,外界議論紛紛。民進黨立委蘇治芬今(10)日在臉書發文,指名致雲林地檢署朱主任檢察官,並且提出5點質疑說,「行賄輕罪收押、收賄重罪交保」,投資綠能搞到要找議長、議員選民服務,還透過自治條例找出路,難道不是行政部門卡關?她也語帶關心地跟雲檢主任檢察官說,「雲林快沒人啦⋯⋯你要好好保重!」

民進黨立委蘇治芬。(圖/翻攝自蘇治芬臉書)

立委蘇治芬今天在臉書發文,她以《 致雲林地檢朱主任檢察官 》為題,提出幾點意見。蘇治芬表示,「行賄的收押,收賄的交保」,行賄是輕罪,收賄是重罪,如果收賄的欠缺羈押的必要性,何以行賄的反而必須收押?媒體彼此竊竊私語。但是,雲林地方法院庭長王子榮的說明,社會的觀感如何?理由夠強嗎?我倒想聽聽司法界的看法。

蘇治芬接著說,為什麼跨國公司在台灣投資綠能,需要找議長、縣議員選民服務,甚至企圖透過自治條例找出路。明明就是行政機關受理申請的案件,簡單的事情搞得這麼複雜,如果不是行政部門卡關?又是為了什麼?魔鬼在哪裡?

蘇治芬認為,監察院今年1月17日發文糾正雲林縣府,沃旭能源公司向雲林縣府申請設置台西路上變電站。監察院報告提到,監察院111年11月14日發函至雲林聽取雲林縣府及沃旭公司簡報,縣府才在同年月17日發放使用執照,顯然是因為監察院去查才趕緊發照。魔鬼在哪裡?

最後,蘇治芬表示,有的綠能公司是專人帶著公文跑,速利又急便,為什麼?別人家的走得快又順,偏偏大家走得都不順,插股的傳聞不斷,簡直是無政府狀態。最後她附上一句關心語說,「朱主任檢察官,雲林快沒人啦⋯⋯你要好好保重!」(民生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