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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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圖持偽造護照潛逃海外,卻在泰國落網!刑事警察局(12)日指出,與泰國警方密切合作下,成功緝獲一名涉運毒3公斤、遭判刑10年6個月定讞的黃姓我國籍通緝犯。黃嫌於去年持用變造護照從柬埔寨入境泰國時遭識破,經駐泰聯絡官及外交、法務部門跨國溝通合作,於今日順利遣返來臺,依法歸案。
據了解,黃姓犯嫌(男、71年次)於109至110年間利用國際物流,自泰國寄送多件夾藏愷他命之郵包回臺,總重達3公斤,行徑明顯涉及跨國毒品運輸犯罪。案件經法院三審定讞,黃嫌遭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惟在服刑前逃往海外,並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
刑事局表示,泰國移民局於113年5月31日攔查一名自柬入境的旅客,疑似持用偽造中華民國護照,立即通報駐泰國警察聯絡組。駐泰組與駐泰代表處領務組查驗後,確認該名旅客係使用他人正本護照,置換其個人假資料入境,並試圖申請「菁英簽證」企圖長期滯留。
經警方深入比對指紋及背景資料,確認黃男即為我國發布通緝之重大毒品犯。駐泰組隨即函請泰國法院核准羈押,期間黃嫌於泰國因偽造文書罪服刑,至今年5月刑滿。今日由刑事警察局與法務部調查局駐泰國人員共同押解返國,並移送臺北地檢署歸案。
刑事局強調,此次台泰聯手合作,再次展現我國與友邦之間在國際警政交流與司法互助的高度默契。未來也將持續加強跨國緝逃與毒品犯罪打擊合作,讓任何逃避法律制裁的犯嫌無所遁形。
註:「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