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法務部調查局舉辦 「第三方支付業者衍生犯罪問題及防制對策」研討會,強化防詐韌性(圖/法務部調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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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調查局為落實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2.0版政策目標,針對第三方支付快速發展所引發的犯罪風險,於7月30日舉辦「第三方支付業者衍生犯罪問題及防制對策」研討會,邀集司法實務、學界專家與產業代表,共同探討防堵詐欺與洗錢的對策。
此次會議背景源於《洗錢防制法》第6條修正及相關子法「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洗錢防制及服務能量登錄辦法」於113年11月30日實施,未完成洗錢防制及服務能量登錄的業者不得提供相關服務。然而,調查局偵辦多起案件發現,第三方支付工具仍遭不法分子利用,成為非法資金流通的重要管道。
副局長吳以公指出,在「九州集團博弈洗錢案」中,犯罪集團成員利用OnePaid、1177PAY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向賭客收取賭資高達438億餘元,並掩飾隱匿詐欺集團1,853萬餘元不法所得。近期更偵辦易沛(涉洗錢54.6億元)、旺沛(涉洗錢60億元)、台灣里(涉洗錢50億元)等前第三方支付業者案件,顯示有必要填補制度缺口、強化公私協力以防制衍生犯罪。
會中邀請多位專家與談,包括臺灣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楊岳平、臺北地方法院法官林幸怡、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鄭子薇、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視察蘇凌平,以及中華民國第三方支付服務業商業同業公會籌備會主任委員兼綠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劉士維。
楊岳平指出,我國於110年間已建立較為明確的虛擬資產與第三方支付洗錢防制規範,且在113年後由數位產業署負責監理,「九州案」涉及修法前後的政策連動值得檢視。林幸怡則認為,主管機關在法規研擬上應更細緻,以利法院在沒收犯罪所得時有明確標準可循。
鄭子薇指出,現行金管會規定銀行不得將虛擬帳號提供給自然人,但透過第三方支付卻讓自然人可使用虛擬帳號,衍生人頭帳戶與管理漏洞。蘇凌平則透露,數位發展部已與調查局洗錢防制處建立情資分享機制,並將與稅務單位合作防範不肖業者洗錢。
劉士維表示,疫情帶動第三方支付普及,但同時成為犯罪工具。公會將透過自律公約要求同業落實KYC、可疑交易監控及資恐防範,並配合政府強化產業監理。
與會各界亦針對「假三支」犯罪現象深入討論,即業者以虛構營業需求向銀行申請大量虛擬帳號,再轉供詐騙或博弈集團洗錢隱匿資金,恐已違反《洗錢防制法》第6條。調查局表示,將持續強化跨機關合作與公私協力,聚焦向上溯源,徹底摧毀詐欺集團的洗錢水房,守護國人財產安全。